← 返回列表

秦皇岛市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3-31 更新:2026-08-12T04:55:48.269488
全文
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4号) 《秦皇岛市入海河流污染防治条例》经2025年12月30日秦皇岛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2026年3月26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