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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4-02
更新:2026-08-12T04:51:51.677901
全文
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5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废止〈甘孜藏族自治州实施《四川省旅游条例》的变通规定〉的决定》已由甘孜藏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2月11日通过,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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