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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4-02
更新:2026-08-12T04:49:56.549860
全文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二十四号 《三明市农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2025年12月31日由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于2026年3月27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三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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