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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4-09 更新:2026-08-12T04:44:27.153017
全文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三十号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25年12月26日阜新蒙古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年3月25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