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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市苏家垄遗址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4-09 更新:2026-08-12T04:43:48.763493
全文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届〕第二十四号 《荆门市苏家垄遗址保护条例》已由荆门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3日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3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6月13日起施行。 荆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