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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本溪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本溪市技术市场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4-11 更新:2026-08-12T04:42:32.775925
全文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七届〕第十三号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本溪市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本溪市技术市场条例〉的决定》已由本溪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2月25日审议通过;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25日批准,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