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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5-27
更新:2026-08-12T04:31:46.335535
全文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四届〕第六十一号 《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已由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5月26日修订通过,现予公布。本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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