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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城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5-29 更新:2026-08-12T04:27:41.573929
全文
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0号 《北川羌族自治县县城保护条例》已由北川羌族自治县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30日通过,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5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