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

尚未生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5-29 更新:2026-08-12T04:27:20.711421
全文
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6号 《唐山市地名管理条例》已于2026年4月29日唐山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经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5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 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