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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6-16 更新:2026-08-12T04:19:01.47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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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号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太原市档案管理条例〉等三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山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6年6月5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太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