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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6-23 更新:2026-08-12T04:17:21.74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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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一二九号)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的决定》已由2026年4月21日抚顺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经2026 年5月29日辽宁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