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6-07-29
更新:2026-08-12T04:14:38.254238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7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等四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