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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和《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0-10-16 更新:2026-08-12T03:39:08.338075
全文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和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地方性法规 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的决定 (2020年8月27日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2020年9月24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 邯郸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了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提出的《关于 提请废止<邯郸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条例>和<邯郸市人民 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 可规定的决定>的议案》,决定废止《邯郸市商业网点 建设管理条例》和《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 于废止地方性法规中若干行政许可规定的决定》。本决 定经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自邯郸市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之日起生效。 — PAGE 8 — — PAGE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