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1-29 更新:2026-08-12T02:16:31.154030
全文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0号 《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1月30日经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28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