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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1-29
更新:2026-08-12T02:16:31.154030
全文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0号 《聊城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0年11月30日经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月28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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