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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4-13
更新:2026-08-12T01:46:29.526705
全文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废止《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 管理条例》的决定 (2021年2月25日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2021年3月31日江苏省 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 ) 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 议审议了废止《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的议案,决定废止《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条 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 PAGE 8 ─ ─ PAGE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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