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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5-27 更新:2026-08-12T01:33:53.048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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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号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赤水河流域共同保护的决定》已于2021年5月27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