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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5-28
更新:2026-08-12T01:27:08.993854
全文
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0号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的决定》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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