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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5-28 更新:2026-08-12T01:25:03.092877
全文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4月23日经济宁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 5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