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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5-31 更新:2026-08-12T01:22:05.739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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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16号) 《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传统村落保护条例》于2021年1月14日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21年3月3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现予公布。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