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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6-23 更新:2026-08-12T01:02:59.68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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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七十二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浦东新区高水平改革开放法治保障制定浦东新区法规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23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