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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6-23 更新:2026-08-12T01:02:46.314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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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2021年第2号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已由长阳土家族自治县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通过,并经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5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