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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7-06 更新:2026-08-12T00:58:24.577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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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四号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职业技能鉴定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