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7-28 更新:2026-08-12T00:56:10.913651
全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2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