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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8-04
更新:2026-08-12T00:34:01.108722
全文
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十四号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营口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由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已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7月27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营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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