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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9-01
更新:2026-08-12T00:20:19.181333
全文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0号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办法〉的决定》已于2021年8月26日经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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