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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9-06
更新:2026-08-12T00:19:06.554062
全文
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6号 《平顶山市节约用水条例》已于2021年7月3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7月30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平顶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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