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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

已修改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9-24 更新:2026-08-12T00:17:31.44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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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 61 号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9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修改条款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地方性法规的修改条款自本决定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