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吉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9-28
更新:2026-08-12T00:12:46.318618
全文
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71号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