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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经纪人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企业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9-29 更新:2026-08-12T00:11:33.46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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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0号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贵州省经纪人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企业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9月29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