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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9-29 更新:2026-08-12T00:10:48.76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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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1号)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经济特区与内地之间人员往来管理规定〉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