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9-30 更新:2026-08-11T23:50:23.644443
全文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17号 《烟台市养马岛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8月26日经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并于2021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烟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