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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09-30
更新:2026-08-11T23:50:16.716053
全文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69号 《山东省东平湖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9月30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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