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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0-13 更新:2026-08-11T23:41:16.459341
全文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号 《娄底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1年7月30日经娄底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2021年9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20日起施行。             娄底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