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南昌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0-13
更新:2026-08-11T23:41:01.566260
全文
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3号 《南昌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已由南昌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8月27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0月13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