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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0-29 更新:2026-08-11T23:29:46.51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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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修订的《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已经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