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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湿地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1-01
更新:2026-08-11T23:27:24.008345
全文
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3号 《洛阳市湿地保护条例》已经洛阳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26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审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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