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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1-08 更新:2026-08-11T23:25:40.544833
全文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益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 8 月 30 日由益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2021 年 9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益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