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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1-25 更新:2026-08-11T23:20:02.694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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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63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5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