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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1-25
更新:2026-08-11T23:19:40.886531
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第九十七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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