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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1-25 更新:2026-08-11T23:17:01.384447
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第九十七号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1月25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