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贵州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1-26
更新:2026-08-11T23:11:53.325514
全文
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9号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贵州省水资源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6日经贵州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