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02
更新:2026-08-11T22:57:46.903694
全文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64号 《长春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条例》已于2021年10月29日由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修订通过,于2021年11月25日经吉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