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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03
更新:2026-08-11T22:56:56.651011
全文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93号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聊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0月21日经聊城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于2021年12月3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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