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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06
更新:2026-08-11T22:51:16.949278
全文
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5号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新余市仙女湖水体保护条例>等3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新余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1日通过,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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