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辽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06 更新:2026-08-11T22:48:48.386851
全文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六届〕第三十六号 《辽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于2021年10月28日经辽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1年11月26日经辽宁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公布之日起施行。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