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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15
更新:2026-08-11T22:34:46.471188
全文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四号 《门源回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已由门源回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3月4日通过,并报经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门源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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