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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22 更新:2026-08-11T22:29:46.616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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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五十九号) 《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管理和保护条例》已经2021年12月22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