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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1-12-30 更新:2026-08-11T22:26:10.209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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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3号 2021年11月26日丽水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丽水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已于2021年12月22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丽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