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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1-21 更新:2026-08-11T22:13:23.898378
全文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45号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菏泽市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2月29日经菏泽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于2022年1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