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
有效
地方法规
公布:2022-02-18
更新:2026-08-11T22:04:13.257442
全文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十五届〕第一百零八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若干规定》已由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2月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
相关案例
你的笔记
加载中...
加载中...